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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多元化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彰显检察温情
2021-01-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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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感谢检察机关关爱,现在孩子终于有了笑脸,能融入正常的学习生活,家里也轻松了许多......”——一位父亲拉着原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9年底,原州区检察院受理一起成年人侵害3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检部门坚持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与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并重,在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实施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救助,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送上冬日里的检察温情。

法律援助纾困窘。承办检察官在征得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家庭环境、生活情况进行了解评估,发现3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均为建档立卡户,经济困难,生活困窘。3个家庭均无经济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甚了解。承办人遂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商,制发法律援助联系函,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通知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


心理疏导解心忧。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遭到侵害后往往会造成心理上的阴影。据家长反映,3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均产生不同程度的精神创伤,食欲和睡眠质量下降,缺乏安全感,已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未检部门及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系列的心理测评与疏导,未成年被害人逐渐放下紧张与焦虑,敞开心扉与心理咨询师畅谈理想,走出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家庭教育指导驱阴霾。自案件发生以来,看着孩子身心遭受创伤,家长愁眉不展,在说到孩子精神状况时,家长几度哽咽,3个家庭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下。未检检察官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释法说理缓解家长压抑紧张情绪,开导家长理性对待现状,鼓励走出家门进行亲子活动,并利用原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内的设施开展解压放松的休闲娱乐活动,使3个家庭重建温馨氛围。



救助金暖人心。原州区检察院未检、控审部门探索建立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共同审查机制,形成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救助共商的工作模式,为未成年被害人设立“绿色通道”,放宽救助条件、缩短审核期限。控审部门一经收到未检部门移送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线索,审查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立即启动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程序,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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